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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園

教學目標
1. 維護幼兒身心健康。

2. 養成幼兒良好習慣。

3. 豐富幼兒生活經驗。

4. 增進幼兒倫理觀念。

5. 培養幼兒合群習性。

6. 拓展幼兒美感經驗。

7. 發展幼兒創意思維。

8. 建構幼兒文化認同。

9. 啟發幼兒關懷環境。.
課程與教學
1. 課程設計以幼兒為主體,以生活教育為中心,並以活動課程型態做統整性的實施。

2. 尊重教師專業,在實施開放教育前提下,鼓勵嘗試多種教學模式,如單元教學、角落教學及主題教學。

3. 教學編選考慮幼兒社會及園內資源實際情況及需要,具有基本性、價值性、多樣性及統整性等性質。

4. 教學活動注意室內與室外:個別、小組與團體等不同型態之適當調配。

5. 教學過程中積極鼓勵幼兒發現、探索、創造及合作。

6. 實施融合教育,接納特殊幼兒,並給予適性適所之個別化教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