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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教育部修正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對照表1份

一、 依教育部111年5月3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7561號函辦理(原函影附)。
二、 旨揭指引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 因配合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+4天(3天居家隔離+4天自主防疫),同時回溯目前已居家隔離超過3天者,自4月27日起解除隔離,爰修正為『依「最新」「校園因應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』(COVID-19)疫情暫停實體課程實施標準」辦理』。
(二) 依據指揮中心疫情宣布自111年4月27日起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仍維持至111年5月31日;並取消營業場所/公共場域(含交通運輸/餐飲場所等)實聯制措施,鼓勵下載及使用「臺灣社交距離APP」,爰指引配合取消「實聯制措施」規範。
三、 重申考量學校為高度密集場所,為有效控管疫情風險,上述自主防疫(4天)期間教職員工生以不到校為原則(本部111年4月26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55119號函諒達)。
四、 請持續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個人衛教宣導(例如:配合體溫量測、全程佩戴口罩、注意手部清潔消毒、遵守咳嗽禮節等),並落實生病不上學、不上班,加強自主健康監測等防疫措施,並依據指揮中心發布最新防疫等級及相關措施辦理。
五、 本案如有疑問,請洽下列聯絡窗口:
(一) 本指引相關疑義請詢問教育部同仁:
1、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:學安組陳小姐 04-37061357
2、 公私立幼兒園:學前組林小姐 02-77367458
(二) 課程教學(含線上教學、戶外教學活動、社團活動):
1、 國中小組:鄧小姐 02-77367749(戶外教學)
2、 高中組:周小姐 04-37061628(線上教學)、黃小姐 04-37061172(戶外教學)
3、 學安組:黃小姐 04-37061303 (社團活動)
4、 表演藝術類:教育部師藝司曾小姐 02-77366226、廖小姐 02-77366223
(三) 校園開放:學安組陳先生 04-37061345
(四) 運動賽事及游泳課程:教育部體育署徐小姐 02-877110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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