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有關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」疫情發展

一、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53491號函辦理(原函影附)。
二、 請各校參照教育部111年4月22日修正發布之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相關防疫措施辦理各項工作。
三、 有關各校辦理之學生成績評量,請依教育部111年1月25日之「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居家線上學習參考指引」,妥適安排相關成績評量事宜。
四、 另各級學校自辦藝才、資優及教師等甄選或考試,宜提供因疫情被匡列之考生,在不損及考生應考及健康權益下,妥善規劃試場防疫規則,並針對確診之考生研議專案之補救措施,以維考生權益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