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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學生家長申領尿液檢驗試劑相關事項,如說明,請查照。

一、 為強化本縣防毒工作,維護校園純淨,本會提供家長尿液檢驗試劑使用,俾利強化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之預防性措施,作業程序重點摘述如后:
(一) 家長發現學生疑似藥物濫用情事,可向學生所屬學校提出申請並填寫同意書(如附件1)。
(二) 由學校業務窗口向本會申請及發放檢驗試劑,並指導家長使用方法。
(三) 學校應掌握學生施測後結果,並依管控表確實管制試劑(如附件2)。
(四) 學生施測後由學校及家長研議列入第四類特定人員,倘呈陽性反應,則轉送藥檢機關複檢。
二、 請貴校強化宣導尿液快速檢驗試劑索取運用方式,以利本案遂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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