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函轉衛生福利部業於本(111)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防疫措施裁罰規定」

一、 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46222號函辦理(原函影附)。
二、 本次防疫措施增加「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/茶等社交互動」,請配合辦理。
三、 檢附衛生福利部函文及公告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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