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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中華民國第五十三屆世界兒童畫展國內徵集活動簡章

一、 依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111年1月11日(111)兒美字第1110111004號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畫展由教育部、文化部、外交部、僑委會、原民會、臺北市政府教育局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、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指導,並由中華民國兒童美術學會、中華民國造形藝術教育學會共同主辦。
三、 本府委由金門縣金湖鎮多年國民小學辦理縣市複選及決選送件事宜,詳細複賽辦法另於日後發函通知。
四、 檢附國內徵集活動簡章;簡章亦可由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(網址:http://ed.arte.gov.tw)或中華民國兒童美術教育學會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kaearoc.org.tw/html/)下載電子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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