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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110年8月6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27998號函公告之「游泳選手訓練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自即日停止適用

一、 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40873號函辦理(檢附來函)。
二、 有關游泳選手訓練相關防疫規定措施,請另依據「游泳池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及「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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