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教育部公告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COVID-19防疫管理指引」自即日停止適用

一、 依教育部110年11月9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40873A號函辦理。
二、 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防疫規定,請依據教育部訂定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」辦理。